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6年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充分反映各单位根据预算支出安排履行职能的结果,及时、真实、准确地编报部门决算报告,发挥部门决算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2017年度部门预算,现将编报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单位应按照《2016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编制说明及参考提纲》(以下简称“参考提纲”),认真做好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客观分析本年度资金使用方向、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二、新增项目要进行详细说明。编报部门决算报告时,要区分常年项目和新增项目,对2016年学校新增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和建议。对2016年未执行的项目,将于年底收回经费,不再列入学校预算。
三、上报各类收入决算情况。各单位对当年取得的各类零星收入如实填报,不得隐瞒或坐支。
四、及时清偿借款。凡存在应清未清借款的单位,请于2016年12月25日前凭原始单据报账或归还借款,若不能及时清偿借款,将减少2017年预算额度。对借款数额较大,无理由不及时办理清偿或报销手续的部门,将适度暂停其财务业务,涉及个人借款将从个人工资中扣还。
五、固定资产核对。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包括理工宾馆、幼儿园、职业培训学院、财务处结算中心等)应与资产管理处主动办理对账手续。基建处应与审计处、后勤处、资产处对已完工建筑物(包括以前年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12月25日前报送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图书馆应对2016年购置及加工的图书资料进行汇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图书类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六、及时报账并编报决算报告。部门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
重,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财务处将于2016年12月25日结账,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及时报销相关费用,2016年预算经费和2015年以前各类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和研究生培养费除外)将于年底决算时统一清零。
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6年决算时将对2014-2016年财政拨付三重经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质量工程)要进行重点核查,请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及时对财政立项的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填制相应的报表。同时学校将对2012年以前的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清理,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办理科研结题手续。
八、校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编报本单位决算报表并报送财务处。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西安理工大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等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时间上报年度财务报告,统一纳入学校部门决算报告中反映。
校属独立非法人核算二级单位:理工宾馆、幼儿园、职业培训学院、财务处结算中心等应按照要求上报年度决算报告;高等技术学院(莲湖校区)须针对“参考提纲”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和说明。
九、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各部门应对2016年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我评价,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学校将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作为安排2017年预算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部门决算编报和绩效评价分析工作。
十、学校将于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5日期间停止对外办理财务业务,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报销时间。寒假期间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决算报送时间及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5日之前将决算报告纸质版(主管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邮箱:glzx@xaut.edu.cn;联系电话:82312249。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财务处网页直接下载。
附件1.西安理工财务【2016】13号 关于编报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pdf
2.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参考提纲.doc
3.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