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城商行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4年度“陕西城商行高质量发展”重大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城商行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围绕城商行发展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展开分析研究,构建城商行发展与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探究城商行发展对地方经济影响的效果与特征、机制与路径、监管与优化等。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城商行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与区域产业行业结构的相互关系等方面。
(二)城商行做好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研究
围绕我省科技强省战略以及全省新质生产力布局,进一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质升级、由势转能,发挥金融力量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加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金融力量助力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三)城商行做好五篇大文章——绿色金融研究
围绕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绿色产业发展能力开展研究。围绕积极发展碳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和传统企业低碳转型,持续推动企业绿色金融债发行,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等方面。
(四)城商行做好五篇大文章——普惠金融研究
围绕“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健全、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坚持金融为民理念,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和可得性,结合全省实际,研究普惠金融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路径。
(五)城商行做好五篇大文章——养老金融研究
围绕养老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金融生态等方面开展研究,深入研究陕西区域养老领域的发展现状、商业模式及金融需求,聚焦健康管理、康养旅居、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构建特色化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发挥金融力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六)城商行做好五篇大文章——数字金融研究
围绕地方城商行数字化转型,探索用数字思维和数字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新路径。聚焦城商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数据治理等方面,研究提升数据应用效能等领域相关内容,研究银行业数据资产管理与运营等相关内容。
(七)城商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究
围绕城商行全面风险管理要求,聚焦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等重点风险领域,研究地方城商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路径。系统梳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风险计量模型,针对性提出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解决方案,助力地方城商行高质量发展。
(八)城商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准确把握城商行面临的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监管要求环境、行业格局等形势,立足当地,结合城商行自身发展特点与区域资源禀赋,精当处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关系,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风险防控的关系,积极探索城商行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所示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长安银行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流程
1.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于6月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科。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经科技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线上填报。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长安银行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个课题形成一份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和一份2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长安银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长安银行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长安银行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长安银行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联系人:马小尧
联系方式:82312550